林木采伐评价应用

A级主体

(一)在信用中国(海南)网站、海南政务服务网、海易办”APP展示相关信息,优先推介良好形象。

(二)准许行政相对人使用和宣传信用等级评定结果。

(三)行政相对人申请项目资金扶持或林业产业等优惠政策时,给予优先推荐。

(四)在全省林业系统政府招投标采购中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。

(五)申请办理行政审批、备案等业务时,可给予优先办理、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措施。

(六)进入政府、行业协会评先评优候选名单。

(七)鼓励行业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激励措施。

(八)上报名单信息至海南省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建议其他行政部门进行联合激励。


B级主体

(一)在日常监管中,适当提高检查频次。

(二)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,给予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措施。

(三)加强政策法规宣传、业务辅导等服务工作,帮助提升。


C级主体

(一)加强申请材料核验。

(二)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严格做好现场核准工作。

(三)限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等。

(四)加强对负责人约谈和从业人员的分类培训和指导。

(五)禁止采取告知承诺办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。


D级主体

(一)加强申请材料核验。

(二)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严格做好现场核准工作。

(三)限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等。

(四)加强对负责人约谈和从业人员的分类培训和指导。

(五)禁止采取告知承诺办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。

)在信用中国(海南)网站、海南政务服务网、海易办”APP公示年度林木采伐行业信用很差单位、个人名单。公示日期自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公布日起至当年1231日。

)对行政相对人法定负责人进行单独约谈教育。

)限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支持,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;限制参与表彰奖励,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,撤销相关荣誉。

)对行政相对人提出行政许可、注册备案、认证认可等申请的,从严审查,重点监管。

)上报重点监管对象信息至海南省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建议其他行政部门进行联合惩戒。

十一)法律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。